鲁迅美术学院关于实行系、处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在院务公开基础上,制定实行系、处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高等教育法》为准则,实行系、处务公开,使各单位的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增强凝聚力,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学院改革与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系、处务公开的内容
1.教学科研方面
(1)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制定要公开。
(2)学科建设、专业或专业方向调整以及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要公开。
(3)职称评定,优秀教师、优秀课及教学成果奖评选情况要公开。
(4)科研立项、结题要公开。
(5)研究生导师的遴选要公开。
2.财政收支方面
(1)各单位的教学经费和创收经费情况要公开。
(2)年度经费预算计划要公开。
(3)财务决算情况要公开。
(4)大宗物品购买(金额500元以上)、教学基本建设投入及专项资金的使用要公开。
3.组织人事方面
(1)外聘、返聘、调入人员及毕业生留校要公开。
(2)考核情况及校内津贴要公开。
(3)拟定在职人员攻读学位或进修要公开。
(4)发展党员要公开。
(5)选派出国留学、考察、访问、讲学人员情况要公开。
三、 系、处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成立系、处务公开领导小组。为保证系、处务公开的顺利开展,各教学单位要成立以主任、支部书记、副主任以及相关人员参加的系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系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机关各单位及教辅部门、物业中心的处务公开要成立以支部书记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处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处务公开工作的实施。
2.成立监督小组,由支部书记、工会支会主席和教代会成员等组成系、处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系、处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3.各单位对系、处务公开的工作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分别报送党政办公室、工会。